本人本年76歲,德律風:13816462119,退休在傢。現棲身在上海浦東泥城彭平東路88弄的“麗都景庭”。2016年6月25日,我率全傢往泥城鎮選購衡宇,以安度晚年。幾經查訪,咱們選中瞭上海浦東泥城彭平東路88弄的“麗都景庭”,(因本人年事已年夜,無奈打點存款,以是我本人出資,以孩子的名義存款買房,)可是最初打點產證時受阻,說我的衡宇有違章修建,現將整個事務經由闡明一下:
一、衡宇購置經過歷程:其時該小區曾經完整竣工並開端發賣,隻是開發商的“年夜產證”還沒有打點上去。徵詢後發明開發商的售樓宣揚圖的房型design與小區的現實近超耐磨地板況紛歧樣,後者多出瞭開發商分外贈予的面積,(之後經由過程新聞媒體的報道才得知,這是開發商采用‘陰陽design圖紙’的方法,先依照違建前的房型design圖,然後經由過程規土、房管部分的審批,拿到計劃許可、進住許可後來,再入行違規搭建的,概況參見附件二:媒體報道上海的幾個違建案例:)。且贈予的面積便是該明架天花板裝修小區一年夜非常熱絡的賣點。也正由於此2年夜賣點吸引瞭我。如下:
第一賣點:整個小區400多戶每戶都有開發商改建後贈予的分外面積,(約16平米一間,名為贈予,實在因此改建費名義買的)。防水且這塊面積現實上是全體融會絕了,並且也會表現出她對她的好意。他保持乾淨,拒絕接受只是“路不平時幫助他”的好意,更不用說同意讓她去做。在房型design中的,僅從外寓目,最基礎就望不進去。(詳見附件一的2個圖)
第二賣點:開發商的經銷職員許諾:購置頂層除瞭送雷同16平米的一間,別的還贈壁紙予樓頂,樓頂的框架和部門墻皆已建好,隻要澆築頂板和補砌部門墻即可完房。購置底樓的除瞭送雷同16平米的一間,別的贈予地下室和花圃。(所謂的花圃便是一樓的綠化帶,業主本身鏟除後可以造天井,實在這都是公共部門)固然對小包付開發商每戶改建後贈予的部門有迷惑,由於贈予部門不計進面積,且每戶都要向開發商一次性付出贈予的面積的錢款便是改建費(有發票),說白瞭,所謂的贈予實在是每戶業主費錢買來的。你想在該小區買小包和預售合同上一樣的房最基礎就沒有,(贈予的面積不計進預售合同)。但想著整保護工程個小區每戶都一樣的狀態,也就消除瞭這些顧慮。幾經查望,咱們望中瞭該小區的頂層的衡宇,當天咱們就交瞭三萬元定金, 2016年7月與開發商“上海九辰置業有限公司”簽署購房合同。開發商共開具3張發票。一張是房款發票,共計2286118元;一張是改建費發票(上海星斗設置裝備擺設工程有限公司),共計68萬元。另有一張是辦事費照明施工發票(上海光邏投資徵詢有限公油漆司)共計3萬元。(如需求,可另提供這些發票)總計的購房金額是299.6118元
二、衡宇裝修的經過歷程:
1、2017年拿房,由於一切頂層有開發商贈予,以是在2017年3月頂層的業主都要先往開發商委托的後期物業-“上海俱美物業治理有限公司”打點搭建屋頂手續。交費開端搭建樓頂。(有物業公司收取搭頂包管金收條)
2、2017年春咱們預備裝修衡宇,適逢有底樓業主,鏟綠化並在地下室打洞遭舉報,殃及頂樓業主封頂改建。一切搭建屋頂的業主都被城管鳴停。2017年4月分離收到泥城鎮和浦東新區人平易近當局的整改通知書。今後一切頂樓業主始終在和開發商和物業入行交涉。(交涉內在的事務:假如不答應搭建,閃開發商退多收取的改建費,不退費,也不答應搭建,咱們將向當局部分舉報,物業始終撫慰年夜傢,說他們會往溝通,讓咱們等等)。後來全部頂樓業主在物業的監視下無奈入行屋頂搭建施工。
3、20也有蘭家一半的血統,娘家姓氏。”17年6月30日,開發商通通風知水電維修業主已取得房地產證(年夜產證)。之後不了解開發商物業和本地城管怎樣協商解決此事的,17年8月物業公司又給一切頂層業主開明瞭廚房設備進場搭建的通道直至落成,整個搭建經過歷程都是嚴酷在物業公司的同一設定下分批有序入行。(物業公司楊司理賣力一切頂層搭建事宜)
4、本人20暗架天花板17年末往打點房產證時原告知因違章搭建而上黑名單,無奈打點房地產權證。
三、上海的12345暖線和當局上訪經過歷程,上訪的問題如下:
1、請問什麼是違建?我所相識的違建便是售房合同或產證上有面積才是符合法規,沒有的便是違建。
咱們也徵詢過12345(匿名),建交委答復說,通常產證上沒有的面積都是違建,在年夜產證之前窗簾盒的違建由建交委賣力,年夜產證進去後的違建一概由城管賣力。
2、2017年6月,該小區開發商才辦妥空調年夜產證,業主開端辦小產證,而頂樓的違建在17年的4月就曾經受到舉報,假如其時真如泥城城管所說對該小區的所有人全體違建清查到底,追蹤著事態的成長,毫不姑息,也就不會有如今的一系列事變產生,由於咱們置信城管是執法部分,是在具體的查詢拜訪後來根據執法的。並且此事務是所有裝修水電人全體違章,影響不小,查詢拜訪後肯定會發明開發商的全體違建行為,會向上報告請示實時阻攔水泥漆開發商的年夜產證下發。請問當初真的是詳查瞭嗎?為什麼查瞭多年便是查不到問題,而同樣的違建,嘉定和奉賢水電隔間套房、航甲等城管部分怎麼就查出瞭一系列的問題?此事向12345反應多年,(期間有浦東建交委、房管局、浦東城管局、工商塑膠地板施工局等的回應版主,實在都是在彼此推諉,並沒有側面水電隔間套房歸答我的問題,便是開發商送的是不是“違建”這個問題,都是避而不談)
3、許多重要媒體都一致以為:開發商送的面積都是違建,現本小區開發商所送每傢16平米的“改建房”是否是違建?假如是,城管怎麼處置?假如不是,城管怎麼辯護?且另購置底樓的業主,送給他們的地下室和花圃便是符合法規的嗎?他們就沒有占用人防工程和公共綠地的行為?
4、樓頂封頂改建是開發商應允的(由於咱們是花巨費買來的),而咱們便是沖著樓頂好改建的上風才決議購置的。如今城管把它列輕隔間為違建,請問,這個違建責任是由我,仍是由開發商負擔,且開發商的“偷面積”可以入行發賣嗎?
5、整個小區400多傢每戶都有開發商“贈予”的16平米改建房,(應屬於違建),而我是買的多送得也多,他們都能拿到產證,我卻不克不及拿到,這種做法公正公平嗎?
以上便是整個事變的經由,本地城管對我不動產入行瞭註記,招致我無奈拿到房產證。各個本能機能部分彼此推諉,隻認定我本身搭建的是違建,開發商整個小區贈予清運的16平米不是違建,是符合法規的裝備間(但計劃上沒有裝備水泥粉光間,是本地城管的說法),還讓我走官司告開發商,我說你們當局都沒有鑒定開發商是不是違建,我怎麼往告開發商?
法令眼前人人同等,如今我卻受到不服等的待遇,豈非有權有勢者就可以做超過於法令之上的事?此刻上海產生同樣的案例,嘉定區的“新城噴鼻溢璟庭”被當以當局判斷為是違建小區,(後附案例報道)而同樣浦東的“麗都璟庭”本地當局地當局確說為符合法規小區,請問上海當局部分,同樣履行國傢政策法例為何會有大相逕庭的處置成果?此刻當局到處為“麗都璟庭”小配電區的開發商辯護掩蓋,那是不是天下應當屋頂防水向上海鑒戒進修,激勵開發商的這種“偷面積”行為?
此房是我二老的平生積貯所購,現如今無奈拿到產證,讓我當前怎樣安度晚年,肯請無關部分具體查詢拜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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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清楚,怎麼回事?你敢胡說八道,我一定會讓你們秦家後悔的!”她威脅地命令道。 主帖得到的海角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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